濃艷的大紅色外框,搭配古銅金與灰黑色錶帶,錶面全是閃閃發光的水鑽。白色的指針清楚顯示時間,不被閃亮亮干擾。作為女錶名牌,說其高貴還不至於,形容中產階級可能比較適切。
曾有一段時間我頻繁戴著它。這類旨在展現價值取向的物件,當被放在一個年輕的女孩身上,也許間接地朔造了她的形象——像個符號,證明我是有錢人的小孩。
但我戴這很重、悶手、一到室內就脫掉放在桌上的錶,有一個矛盾的理由。
從小生活在市中心,在離家不過五百公尺外讀小學,放學時間總像是魚群迴游。那似乎是間有名的學校,有的父母遠道來接送,有的與我一般住在走路可到的公寓,也有的就來回附近的大廈與國宅。班上的同學家有著和我家類似的居住氣味,但有些也讓我感到疑惑⋯⋯像是成員之間、大小之間、格局之間、擺設之間⋯⋯那時的自己哪懂這麼多。
五年級時,我們認識了,加上另一位女生經常是三人行。妳有著國字臉、長得高、皮膚偏黝黑,總用中分兩旁的頭髮試圖把臉遮小一點。妳與父母和弟弟同住,蠻常搬家,這次搬到附近的大廈。父母關係似乎不好,妳跟妳弟也沒話聊。爸怎麼樣媽怎麼樣,弟弟小幾歲也怎麼樣,三個家人都有令妳無以忍受的地方。
在那個年紀妳就展現了主見,個性前衛,對於喜歡的東西讚嘆不已,討厭的事物棄之如敝屣,美跟醜的界線在妳心中有如不見底的鴻溝,凡事必須要美才行。所以很多事令妳白眼,講起來辛辣又幽默,抱怨任何誰時總讓我笑倒在一旁。妳不怕別人說三道四,也不理會他人評論,常說自己這麼口無遮攔,總有天會現世報。
儘管天天在同一間教室、一起行動,我們仍寫交換日記,也交換畫畫日記,彷彿二十四小時相處一般。很快地,我就不知道要畫什麼,我也想不到還能寫些什麼,但妳總有源源不絕的想法可以分享、可以隨意地畫,筆觸流暢自在,沒有遲疑。我常感到欽佩,自嘆弗如——我們這麼接近,但妳真的很耀眼。
某次我跟妳要從兩個物件中挑選,就像是架上的衣服有兩個顏色、冰淇淋桶有很多口味,我們都想要這個物件,數量都充足,但我很快面臨猶豫不決。我要妳先選,妳要我先選,我選了,結果妳抓了另一個,我馬上捨棄我的,說那我也要那個。記憶中,妳好像是在測試我,也不避諱直接給我洗臉「我有發現妳會學我,」妳再拿回原本我選的。
在此之前我其實就有注意到,似乎我在模仿妳——穿著、行為甚至喜好——然後我也嫉妒妳。
我跟妳都喜歡畫畫,小學時都嘛畫些少女人物,歪歪扭扭總覺得醜。曾經妳帶了畫本到學校,秀出如漫畫家般的筆觸:少女與少年相擁的漫畫場景。我雖一眼就看出那是描的,但其他女生卻瘋讚這幅抄的畫。於是我不服氣說了實話,妳也承認,顯然不太在乎。但從其他人的反應看來,我一臉嫉妒與嘲諷,被大家翻盡白眼。我成了一個小心眼的人,見不得別人好,或說,我見不得妳好。
那只手錶,不管任何時候拿起來看,都會讓我想到妳。
妳最愛黑、紅、金,這被你欽點的絕佳搭配,剛好是這只錶的配色。我明明戴起來勉強,還因為太寬去剪短了錶帶,結果包覆得緊反而讓我流汗;不管外型、重量、水鑽,多少都令我彆扭,於是我都把錶面朝內戴,久而久就算刮花了,我還是戴。
寫到這裡,我才意識到我好像影子,跟在妳後面,光透過妳的輪廓照過來,我的世界因妳而受到某種程度的定義,同時撼動同時制約,感到安全又感到畏縮;但我也感覺到某種張力,是我想要跟妳平起平坐,我其實應該有自己的視角與喜好,只是面對妳我不敢說。我捍衛無形的疆域,拉鋸距離,只要我反對妳、反抗妳、跟別人反說妳的不是,就是我的又一次勝利。而且也許並不只妳,可能往後推到此時此刻——就是現在噠噠噠打著字的此時此刻——已經發生在我身旁無數人身上,解釋了我的若即若離、吸引互斥。
這個複雜的心理機制,可能因為妳而更加完善,也可能因妳而開始,開始了我往後的矛盾。
戴這只錶,有些情感在心裡發酵、影響、撥動。現在仔細地回想,那彷彿是獲得了門票、標章,或是升了一等、變得特別。印象中,妳其實也不喜歡這錶的水鑽,顏色就還可以——它既不完全是妳的喜好,但又跟妳接近,而其中也有部分是我,我不完全被排除在外,這是屬於我的東西——戴著它,可能正是因為它一定的份量,為我們之間至少隔於一個差別,像是我的矛亦是我的盾,是我對妳的阻抗。
分分合合吵吵鬧鬧的國小過去,儘管我到了萬華區升學,而妳讀了緊鄰國小的國中,我們依然保持聯繫。三人之中逐漸只剩我跟妳,妳說我們比較接近。
妳繼續自在地做為自己,畫畫愈來愈有自己的風格,也很會穿搭;妳愛逛街,而且喜歡自己去,還有固定去的店家都認識了,房間裡堆滿衣服飾品,也開始化妝;妳把喜歡的CD用特別的夾子,沿著線掛在房間的牆上展示,妳說的很隨性但看起來很有創意;妳也早已接受自己的外型,燙了頭髮,挑染顏色,露出整張臉展示妳誇張的表情;妳在我心中的形象依舊,像這錶濃豔的大紅色、古銅金與灰黑色,如此醒目亮眼,無法忽視。
不過,終於拉開的日常距離,讓我得以慢慢看見比較多的自己。我開始可以區分,妳喜歡的跟我喜歡的;我開始可以分辨,妳喜歡的但我不一定喜歡;最好的是,我開始可以不管妳喜不喜歡,我喜歡就好。在妳不在的生活中,我可以發揮我的天賦、展現才華,也有人因此欽羨我,像我看著妳一樣耀眼。
不知不覺,我就不再戴那只錶。高中的時候,我買了一支自己喜歡的錶,純白色配有金色外框,還是鑲了一圈鑽。我自己在百貨裡看到、再找時間自己去買,跟專櫃小姐說話時,我很緊張。
我記得妳看了看,只說「我覺得還好,但是是妳會喜歡的。」
至始至終,一直到我們失聯,妳於我都是高高地懸在那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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